單位簡介
Organize
中心沿革
簡介與特色 | ||
民國49年,在本校與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合作計畫下,密大土壤系教授R.L. Cook博士建議本校應設立土壤調查試驗中心(Soil Survey and Testing Center,以下簡稱本中心),本中心於焉在民國51年成立,當時隸屬於農業化學系土壤肥料組之附設單位。經多年評估,顯示本中心在研究、推廣與服務方面均呈現甚大之潛力,且對國家農業與食品安全發展有莫大的助益,故於民國69年經教育部核准在案成為國立中興大學農資學院附屬單位。 本中心自成立至今,逐年擴展業務,致力於實驗室品質的提昇與保證。檢測分析樣品不但由傳統農業資材(土壤、肥料、植體及栽培介質)擴大至企業資材環境物質(工業原料、廢棄物、水體),近年來更為社會大眾的食品優質安全把關(蔬果、菇類、食米、中藥);從環境生產源頭的監測,一直到為消費者健康安全提供指標與諮詢,本中心皆積極吸收新知、鑽研熟稔檢驗技術、強化人員教育訓練不遺餘力。隨著食品安全與環保意識日漸與國際標準接軌發展之趨勢,本中心未來擬整合更多專業人員、儀器設備及測試方法等檢測資源,以期充分發揮檢測分析服務之意義與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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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近年來重要成果 | ||
1. 本中心自97年至今受理各研究單位、政府機構、公司行號業者及個人委託土壤、植體、肥料、水質、農產品、食品之檢測分析,業務逐年成長概況如下: 2. 97年通過符合性評鑑機構「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之國際標準ISO 17025實驗室認證,包含酸鹼度、導電度、水分、全氮、全磷酐、全氧化鉀、有機質、重金屬: 鎘、鉻、銅、鎳、鉛、鋅、砷、汞、土壤質地、有機質等等共計47個測試項目的檢測分析,出具國際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 3. 98年獲農糧署指定為「優質有機質肥料」之檢測單位,100年獲農糧署認可指定為「有機農業商品化資材成分檢測實驗室」,103年1月獲農糧署指定為肥料登記證檢測認 可實驗室,建立本中心之檢測專業地位。 4. 100年過環保署評鑑,為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實驗室。 5. 101年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評鑑為「正字標記認可試驗室」,共計53項檢驗分析項目經標檢局登錄認可。 6. 103年6月通過衛福部食品管理署評鑑,為菇類、蔬果植物類食品重金屬鉛鎘之認可實驗室。104年10月通過食米重金屬鉛鎘汞之檢測實驗室。 7. 每年執行主管機關計畫委託之土壤、水、肥料、農產品之品質分析判定,協助提高國內農業生態環境以及食品健康優質之安全管理。 |
二、 未來執行規劃 | ||
1. 執行目標: 結合專業與服務、調合環境、農業、食品安全健康之發展。 (1) 以專業落實於服務,帶動消費者對健康環境及食品安全之關注與信心。 (2) 以專業支援服務,提昇我國從農業生產至市場產品檢測分析之專業品質。 (3) 以專業回饋社會,推導永續生態環境、培育專業人才,實踐社會責任。 2. 短期規劃: (1) 協助主管機關持續推動各項農業及食品安全管理計畫、支援校內外相關單位之教學、研究、實習與國際合作方案。 (2) 檢測校內外單位委託分析之土壤、水、農業資材、食品等樣品之檢測服務,監督食物生產鏈之整體產品品質管理及市場安全機制。 (3) 提供各界人士有關土壤與植體營養診斷、農業資材及農產品重金屬含量分析、作物生產肥培管理、設施栽培之技術服務與諮詢,輔導廢棄物資源再生利用之技術指導。 3. 中期規劃: (1) 持續申請衛生署增項實驗室認證,通過中藥重金屬鎘、汞、鉛、銅、砷等分析項目之評鑑;未來受理各項食品重金屬之委託分析,保障國人食品衛生安全。 (2) 結合各大專院校相關單位如食品生物技術科學系、化學系、土壤環境科學系、水土保持學系及農產品驗證中心等相關單位之檢測技術資源及驗證制度;支援校內外農業與食品相關單位之教學、研究與實習,進行農產品、水、土壤、植體、及農業資材等試樣進行多元化分析之把關,並配合辦理農場參觀實習,使學生能結合書本所習知識,認識農業經營及生產方式以及食品安全之重要性,進一步作專業知識推廣及實務面應用。 (3) 針對生產環境、農業資材、農產品安全、相關栽培及檢測等技術內容辦理教育訓練課程,造就專業人才,宣導推廣相關規範,提升我國農業生產環境品質、技術、以 及優質安全農產品之管理機制。 (4) 持續規劃分析設備之添購與擴編分析人員,補足分析能量與技術以提升政府與民眾對本中心的信賴,同時積極爭取校內組織的調整,與學校僵化的人事經費制度分開,以利本中心的彈性薪資給付與在績效與盈餘成長下給與員工應得的獎勵。 4. 長期規劃: (1) 規劃建置食品、土、水、肥料之微生物檢測實驗室,準備建立各項檢測硬體軟體之配套,撰寫認證品質管理與技術文件,提送申請衛福部認證及ISO 17025實驗室認證。 (2) 協助強化國內農產品安全管理,制訂更多元之食品安全檢測標準作業流程,精進檢驗技術及強化產品原料之分析,以提昇檢測之專業品質與自我檢測能量之評估。 (3) 發展未來辦理實驗室之食品、土壤、肥料及水能力試驗比對之實力、技術與設備。配合主管機關建立能力比對之適合樣品及試驗,並針對試驗資料進行分析判讀,提供相關實驗室評估檢測分析精確度之客觀依據。 |